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金5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482306/2025-101018834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5-07-10
发文字号: 浙农提[2025]95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金56号建议的答复
王海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金华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金56号)收悉。该建议对于开展淡水渔业、指导水域滩涂规划修编、推动渔业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
| 1 | 支持开展渔业标准地改革 | 协助对接省自然资源厅解决挖田养鱼历史遗留问题。 对国土调查与实地不一致的,可通过年度变更调查更新。属一般耕地的,在落实占补平衡前提下优化布局;属误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协助争取布局微调优化。支持按照“宜渔则渔”原则科学划分管理养殖水域。支持开展池塘高标准改造和尾水治理提升。今年启动首批改造高标准池塘每亩补助≤4000元,尾水治理每亩补助≤2000元。“十五五”根据需求支持推进。鼓励申报省厅淡水池塘高标准改造和尾水治理提升项目。 下一步,根据金华市实际需求,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逐步有序推进池塘高标准改造和养殖尾水全面治理,实现池塘高产稳产和绿色低碳发展。 |
| 2 | 指导水域滩涂规划修编 | 支持金华适时开展规划修编。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批复、保护地整合及生态红线调整,若现有规划不适应新形势,可按部规范要求修编,市级规划可在县级调整基础上修订。依据农渔发〔2020〕6号文,对不符合要求或盲目扩大禁养区的规划应修订。《金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5)》已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 下一步,指导并支持金华有关县区,在认为现有规划难以适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等新形势时,按部规范要求适时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 |
| 3 | 强化政策项目资金扶持 | 支持并指导金华有条件的县区,谋划、申报:国家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中央补助1亿,要求申报县养殖面积≥2万亩、产量≥1万吨)、省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项目”(省补助1000万或700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试点县项目、省农业“双强”和科研推广类项目(如农艺农机融合、产业团队项目等)。 下一步,鼓励并指导金华有条件的县区,谋划、申报国家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省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项目”,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试点县建设类项目,以及农业“双强”和科研推广类项目。 |
| 4 | 规范休闲渔业产业发展 | 支持休闲旅游品牌建设与农文旅融合。鼓励开发“稻渔”主题研学产品。支持举办文旅主题活动、农产品集市,开发渔文化伴手礼和特色农产品。鼓励举办渔产品集市、垂钓赛事等活动。根据《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渔业主体开展等级认定,打造“渔业+文旅+康养”综合体。 下一步,支持金华渔业休闲旅游品牌建设,鼓励开发“稻渔”主题研学产品;支持金华市适时举办相关文旅主题活动,推出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鼓励举办渔产品集市、垂钓赛事等活动;鼓励金华符合条件的休闲渔业主体开展农家乐等级认定,打造“渔业+文旅+康养”综合体。 |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nynct.zj.gov.cn) ,了解淡水渔业产业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产业信息处(渔业发展处)周凡
联系电话:0571-86757786
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向省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材料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向省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材料
渔业是我省大农业中举足轻重的一个产业,为我省稳定菜篮子、保障优质蛋白供给、促进渔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做出了重要贡献。金华是我省淡水渔业传统产区之一,淡水水产品总产量均全省第5。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等文件,以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开展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培育,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等为抓手,为新时期金华市渔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培育,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为加快推动全域水产健康养殖发展,驱动产业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十三五”以来,我厅先后开展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培育等行动,并加强对金华地区的工作指导。其中,永康市等8县区先后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占全省比例16.0%,数量居全省第一。2023年以来,兰溪、永康、东阳、义乌等4县区又先后列入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培育,占全省比例16.7%,数量居全省第二。永康县还于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县。金华的渔业示范创建培育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为推动产业全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十三五”,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我省首次启动了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是按照县-市-省的方式自下而上制定。我省80个涉渔县区的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2019年我省启动了省市两级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各市级规划已全部完成编制并发布,2023年7月“浙江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正式发布。在编制过程中,我厅强化业务指导,并联系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校为金华的县、市两级规划编制做好技术支撑保障,《金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5)》于2022年10月顺利发布,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至2035年,全市划定禁养区27093.75公顷,限养区7451.24公顷,养殖区14752.69公顷),有效优化了金华渔业全域发展空间布局,规范了产业健康有序高效发展。
(三)强化渔业科技示范推广,赋能产业提质发展。
一是指导实施“五大行动”。2020年以来,我厅组织实施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并发布年度推介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我厅指导金华市遴选确定了罗氏沼虾、加州鲈等主导品种10个、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等主推技术7项,2024年全市推广主导品种养殖面积4.07万亩,产量1.09万吨,主推技术3.68万亩、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5万亩,加快了养殖结构性调整和新型模式推广应用。二是指导实施推广示范类项目。近年来,金东区“赞清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农艺农机融合智能机械数字化水产养殖试验示范基地项目”、东阳市“大禾渔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一期)项目”先后获省农业“双强”农艺农机融合项目支持,“大口黑鲈新品种引进及配合饲料养殖技术示范”等20个项目获得省厅水产产业团队项目支持,“金华市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区域中心”项目获农业农村部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支持,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共投入1292万元。通过渔业科技示范推广,金华的水库洁水渔业生态养殖模式、淡水珍珠产业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省内领先,兰江蟹、青虾、溪流鱼等品种发展特色鲜明,增收促富效益明显。
(四)强化渔业环境保护,提升资源利用能力
一是推动资源开发利用。严格规范引种风险评估机制,深度挖掘金华珍珠蚌产业链潜力,引入紫红、紫罗兰等“制片蚌”品系及鹰蚌“育珠蚌”品系,在武义开展保种扩繁,推动珍珠育种产业化升级。借鉴义乌小鲵保护经验,建设渔业科普基地,探索“生态养殖+文旅体验”融合路径。二是深化渔业科技攻关,联合科研院所开展新品种选育,参与三角帆蚌“申紫1号”“申浙2号”及青虾“鄱阳湖2号”选育项目;支持本地青虾及棘胸蛙的选育研发。三是创新资源增殖放流工作。2025年投入资金650万元,完成6343万尾增殖放流任务,区域性物种占比超10%。开展高通量鱼苗计数器研发与示范应用,提升了增殖放流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下步工作计划
金华的渔业产业近年来取得了较好较快地发展,但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没有得到充分挖掘,按照新时期渔业发展的新标准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您提出的“开展渔业标准地改革、指导水域滩涂规划修编、规范休闲渔业产业发展”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金华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以下工作中给予指导支持:
(一)拓展优化渔业发展空间。支持金华市通过创新开展渔业“标准地”改革,盘活存量、储备增量,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养殖水域空间布局,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一是妥善解决金华渔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挖田养鱼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回复,对于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国土利用现状不一致的,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无论是调查时点后新发生变化的,还是“三调”或历年国土调查错漏的,可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若属于一般耕地的,建议可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对耕地、坑塘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若属于误划入或确不符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的地块,我厅将协助金华对接省自然资源厅,争取在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对布局进行微调优化。二是支持金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订。农《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0〕6号)提出,“各地要不断提高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水平,已经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但不符合相关编制要求的,或者超越法律法规之外盲目扩大禁养区的,应按照程序进行修订后重新公布”。随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金华有关县区若认为现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可按部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适时开展修编工作,市级规划也可在县级规划调整上做修订。三是支持金华开展池塘高标准改造和尾水治理提升。我厅于今年启动了该项工作,并制订了2项技术指南,首批计划改造高标准池塘任务2.94万亩,财政资金每亩补助不超过4000元;尾水治理任务3.69万亩,财政资金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十五五”我厅将根据金华市实际需求,支持各县区按照布局合理、适宜生产、生态高效、环境优美的导向,因地制宜、逐步有序推进池塘高标准改造和养殖尾水全面治理,实现池塘高产稳产和绿色低碳发展。
(二)做大做强渔业“土特产富”全产业链。一是支持金华做深做实渔业4大主导“土特产”。1、虾蟹类。以小龙虾、青虾、罗氏沼虾和中华绒螯蟹等为重点发展方向,积极推进稻+虾(蟹)养殖,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2、溪流性鱼类。今年省厅印发了《浙江省溪流性鱼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鼓励金华市挖掘优异水资源条件和地方特色品种,发挥山区资源优势和水源水优势,重点培育石斑鱼、马口鱼等品种,探索开发沙塘鳢、斑鳜等品种,探索优质水产品优价销售,带动浙西南山区渔民共同富裕。3、淡水珍珠。支持金华市发挥珍珠小蚌产业优势,依托武义、兰溪产业基础,鼓励申报国家级三角帆蚌良种场,提升良种化进程,推进珍珠小蚌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发展电商营销;同时加强正确引导,防止产业大起大落。4、水库渔业。支持金华市充分利用水库资源丰富,水质优良的资源禀赋,积极推进水库洁水养殖和网箱养殖,实现“一水多用、一鱼多养、一体多元”。二是支持金华申报实施各类项目。一类是全县域的绿色发展培育类项目,国家级有“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期限3-4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个亿,要求申报县的养殖面积2万亩、水产品产量1万吨以上;省级有“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项目”,省财政资金补助为1000万和700万两档。第二类是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试点县建设类项目。再一类是省农业“双强”和科研推广类项目,包括水产育繁推一体化平台、种业良繁基地、农艺农机融合、“三农九方”、部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厅产业团队项目等。我们将鼓励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区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实施等工作。三是支持金华做强渔业品牌。大力支持金华地区推进水产品“浙农码+合格证+区域品牌”数字化全链追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从“塘口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指导金华深挖“山水渔业、八婺风情”文化内涵,加快打造“1+N+X”(1是“金农好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N是地理标志品牌,X是企业品牌)品牌培育体系,做大做强“金华水库鱼”“兰江蟹”“武义小蚌”等特色产品,鼓励金华渔业主体,特别是优质特色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种博览会。支持举办“蟹文化节”“放鱼节”“捕鱼节”等节庆活动,扩大水产品区域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
(三)积极推动休闲渔业产业发展。一是助力乡村有“景”。支持金华渔业休闲旅游品牌建设,推进农文旅融合。鼓励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开发“稻渔”主题研学产品,让游客亲身参与稻渔种养等全过程。二是助力乡村有“味”。支持金华市适时举办相关文旅主题活动,配合农产品集市,邀请八方游客品尝稻香鱼味、欣赏田园风光。同时开发一批渔文化主题民宿伴手礼,推出系列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有效延伸“渔”产业链。三是助力乡村有“趣”。鼓励通过“垂钓+露营”,开发特色文旅产品,举办渔产品集市、垂钓赛事等活动,拉长户外休闲旅游产业链,发挥金华渔具供应链和户外产业链集聚效应。加快推动钓饵产品质量相关标准出台,促进休闲垂钓产业规范发展。同时,根据《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鼓励金华地区符合条件的休闲渔业主体开展农家乐等级认定,打造“渔业+文旅+康养”综合体。